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5-01-02 来源:行业新闻
大理卷烟厂复烤车间成品烟梗包装设备改造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法律法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做投标。
2.3招标范围:根据现有工艺技术要求没办法实现烟梗的纸箱包装,满足不了集团对烟梗采用纸箱包装的要求。对现有副产品烟梗包装线的基础上进行功能性增加及改造,增加纸箱包装成品烟梗相关设备及控制管理系统,并对原包装设备和控制管理系统进行改造,满足新增纸箱包装成品烟梗设备生产和控制需求。(具体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2.6质量发展要求:项目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以及相关行业有关项目实施工程质量检验收取规范、标准、招标人要求及投标人承诺,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满足设备正常运行。以上标准、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的为准。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三)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需提交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如有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的,则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如无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的,则提供企业内部财务报表)。
(1)投标人承诺不存在未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导致网络安全事件或数据泄露,违反网络和数据安全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提供承诺书)。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有关规定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和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1本项目通过平台做在线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进行在线获取招标文件、费用缴纳以及接收本项目相关公示公告推送。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5.4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